【公告】3月24日中午13时至4月8日14时期间内,以任何方式去过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的居民朋友,请立即到辖区做好登记!
一、因为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已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,为防止疫情扩散,3月24日中午13时至4月8日14时期间内,以任何方式(如就诊、住院、陪护、探视等)去过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的居民朋友,请立即到居住地辖区(社区、村居)做好登记。居家及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,居家时注意与家人隔离,单间居住,杜绝有可能的家庭交叉感染。
二、以上人员,若近期出现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,及腹胀、食欲不好、恶心呕吐、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时,务必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,就诊时请明确告诉医生以上暴露史或者与新冠肺炎确诊、疑似病例接触史。
三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相关规定,对故意隐瞒不报,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胶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
2020年4月11日